2024年3月25日,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对东乡㊣区某物业㊣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电梯安全检查时,发现该小区在✅用的18台乘客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、对讲系统失效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失效。
经查该小区于2023年8月1日起轿厢内报警装置、对讲系统开始㊣失效,电梯维保单位在历次维保记录中均向物业公司提出事故隐患并记录,抚州市东乡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对轿厢内报警装置、对讲系统失效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,仍继续使用上述电梯电梯层门门锁要求。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四十㊣二条的规定,东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㊣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0000元㊣的行政处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